2008年8月28日 星期四

減稅篇(一) 減富人的稅,究竟誰得利?真能救經濟?

減富人的稅,究竟誰得利?真能救經濟?

近日電視大打一個減稅廣告,將減稅的效應大幅吹噓,吹噓美國在1980年代因個人所得稅最高稅大幅降低稅率才有高的經濟成長率 (美國名目 GDP在八年內成長50%),這個論點完全以偏概全,故意略過不提,促成美國的那幾年經濟高成長率的主要因素。

在1980年代美國雷根總統在兩任內先將個人所得稅率從最高70%先降為50%再降為27%,富人是此降稅政策下的最大受益者!但那幾年的最高稅率調降是真的促成美國名目GDP(國民所得)成長的最主要因素?恐怕未必!

其實下面兩個因素才是讓美GDP大幅成長的真正推手:

(1)石油危機解除,油價大幅崩落,通膨威脅不再,讓美FED可以大幅降低利率,讓FED Fund rate ((美國聯邦準備利率)從 20% (1981)降到9.75% ( 1989),而通膨也從13.9% (1980)掉到 5.36% (1989),這兩項因素讓美國資金大幅寬鬆,這個的助力才是眾所公認的主要因素。

(2)雷根採大幅赤字預算,大幅擴張軍備,在短短八年內美赤字增加1.3兆,是1989年歲入的1.36倍,這樣的財政擴張政策大幅度促進消費及經濟成長,但這個龐大赤字遺害美國經濟至今

將高收入者的稅率往下調,他們是否因此就減少逃稅的動機,恐怕就未必,須知富人大都小氣,能少繳十萬元的稅,他也要逃的!更何況富人擁有的消費品,早己滿山滿谷,他們不會因降稅而多消費民生必需品!富人最愛消費進口名牌奢侈品,這些對國內的經濟成長助益極少!

另外調降遺產稅,也無法吸引富人將其在海外避稅天堂的資產,移回台灣,他們既然在海外都不用繳稅,怎會乖乖的把這些資產再轉回國內,讓政府課稅?唯一課的到他們的稅,是他們本來就在國內的不動產!如今要降富人的遺產贈與稅,除了減少這些本來可以課到的不動產遺產稅收外,想要讓他們將海外資產轉回國內,也是不可能的!

真正要減稅的對象,應該是中產受薪階級,這些人薪水所得一毛都逃不掉,大幅降他們的所得稅率卻可以讓他們實質收入提高,促進工作意願,並可大大促進國內消費!因為中產階級一般都量入為出,實質所得突然提高,當然會增加其消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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